針對各家媒體110年1月15日報導:「菲籍船員抵台居檢「趴趴走」 裁罰1百萬元」,內文所提及其船員「11月11日就前往高雄林園區霖園醫院領處方簽」一文,本院予以澄清說明如下:
1. 該船員為109年11月30日至本院就醫,已屆滿居家檢疫期,且未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,並非新聞所述之11月11日。
2. 為維護病人安全,本院就診流程實施TOCC機制(旅遊史、職業別、接觸史、群聚),落實詢問病人資訊,並以健保卡確認出入境紀錄,確保病人就診安全無慮。
3. 本院歷年深耕林園醫療服務,為林園區居民健康把關,提升醫療品質、重視病人的安全、提供病人和家屬優質的服務和環境,一直是本院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目標,未來仍以關心、愛心、。以病人為中心之願景,持續為鄉親服務。
民國110年1月1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