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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醫療分享 2009/09/16
 
急救流程之重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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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急救

  
    急救就是當人們遭受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的時候,在送到醫院治療之前,施救者按醫學護理的原則,利用現場適用物資臨時及適當地處理傷病者,並給予傷患緊急性、臨時性的救護措施。其目的在於挽救生命、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、減輕傷患的痛苦及協助醫師作正確的診斷和治療。
保存生命──恢復呼吸、心跳;止血;救治休克。

防止傷勢惡化──處理傷口;固定骨部。

促進復原──避免非必要的移動;小心處理;保持最舒適的坐/臥姿勢;善言安慰。

 
二、 急救的目的:

1.挽救生命。
2.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。
3.促使其康復。
4.及早送醫,以增進治療效果。


三、 急救的一般注意事項:


1.要確定傷患與自己均無安全顧慮。
如:馬路當中發生車禍,須先豎起路障標幟。救援觸電者、立即切斷電源,用竹子、木棒、掃把等移開電源,不可用手,以免自己亦導電、觸電。

2.非必要不移動傷者,但如在危險區,則應立即移至安全區。

3.迅速檢視傷患,將傷患置於正確姿勢。如頭部受傷時宜抬高頭部, 心臟病或氣喘病發病時宜採半坐臥姿勢,下肢受傷或面色蒼白時應抬高下肢,昏迷時則應採復甦(側臥)姿勢。

4.病人評估需注意:
生命徵象:呼吸、脈搏、血壓、體溫。
正常人呼吸每分鐘12-16次。脈搏需考慮速率、強弱與規則性,正常大人每分鐘60-80下,正常小孩每分鐘80-100下。血壓正常大人收縮壓低於140毫米汞柱,舒張壓低於90毫米汞柱。體溫則是測量部位而定,如耳溫超過37.5℃則為發燒,低於35℃則為低體溫狀態。
診斷徵候:意識、皮膚顏色、溫度、微血管充填、疼痛反應等。

5. 迅速採取行動,對最嚴重傷患給予優先急救,一般急救處理之優先順序為(以鎮靜且條理分明地決定處理步驟):
(1)無呼吸、心跳:立即給予心肺復甦術。
(2)大出血:立即控制出血。
(3)休克:迅速找出原因,抬高下肢二、三十公分與保暖。
(4)胸部創傷。
(5)頭部外傷昏迷。
(6)嚴重灼傷。
(7)骨折。

6. 預防休克,注意保暖。

7. 給予傷患精神支持,減輕恐懼、焦慮不安心情。

8. 維持秩序,遣散閒人,保持傷患四週環境的安靜。

9. 儘速送醫或尋求支援。(電話119)
打一一九電話時,應說明之事項:
(1)清楚的地址。
(2)明顯的目標。
(3)傷患的狀況。
(4)已做的處理。

10. 需移動傷患之前,應將骨折部位予以固定,大創傷部位予以包紮。

11. 昏迷失去知覺,頭、胸、腹部嚴重創傷及可能需要手術麻醉者,不可給予食物或飲料。

12. 檢查傷患時如非必要不可脫除其衣服,以免翻動傷患,加重傷勢及痛苦,必要時剪開衣服。



如何判斷急救

急救不能急躁,要先判斷清楚

  急救誠然是緊急事件的處理,但處理時一點也不能急躁,必須先判斷清楚狀況,作正確的緊急措施。否則若只是貿然的搶救,萬一處理錯誤,即使原本有機會獲救的人,也有可能被弄得回天乏術。例如對被救出水面的溺水者,有時心跳幾乎已完全停止,此時若不先清除堵在喉嚨的滯留物,或吐出積水,一味使用人工呼吸,未必有效。有經驗的救生員會先判斷什麼樣的急救法最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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